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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事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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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會紀錄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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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屆第5、6次臨時大會議事錄 4
https://www.beigang.com.tw/custom_92009.html 第21屆第5、6次臨時大會議事錄 第21屆第5、6次臨時大會議事錄 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議事錄目錄壹、開會紀錄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貳、預備會議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7參、議事討論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肆、本次臨時大會議決案宣讀情形.......18伍、其他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9壹、開 會 紀 錄預備會議紀錄: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8年12月19日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三、出席人:蔡主席咏锝、陳副主席介民、許代表珍娜、蔡代表明君、陳代表卉旻、徐代表秀梅、陳代表意如、詹代表宜錫、陳代表炳炎、朱代表玉梅、許代表玉明,計11名。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五、主席:陳副主席介民六、紀錄:組員吳育美七、司儀:臨僱洪小婷八、秘書報告本次臨時會出缺席人數:(另載)九、主席宣告開會:(另載)十、代表抽籤決定席次:(另載)十一、秘書報告議事日程:(另載)十二、一讀會:(另載)  1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  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2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 1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 3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一 讀會)。 4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一讀會)十三、散會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2第一次會議紀錄: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8年12月19日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 3第二次會議紀錄: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0日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代理主任楊鈞翔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民國109年12月21日例假日民國109年12月22日例假日 4第三次會議紀錄: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3日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四、列席人: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3名。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5第四次會議紀錄: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4日下午14時20分至下午14時35分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四、列席人: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2名。6 貳、預 備 會 議一、代表抽籤決定席次: 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代表座席表座 號 姓 名 座 號 姓 名 座 號 姓 名 1 蔡 咏锝? 2  陳 介 民 3  蔡 明 君 4   5 許 玉 明 6 陳 意 如 7 徐 秀 梅 8 許 珍 娜 9 詹 宜 錫 10 陳 卉 旻 11 朱 玉 梅 12 陳 炳 炎7二、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       日程表日程 星期 議程 時間 上午九時-中午十二時 下午二時-下午五時   12月19日 四 一、代表報到 二、代表席次抽籤 三、第一次會議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一讀會)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一讀會)。       12月20日五 一、報告事項宣讀會議記錄二、第二次會議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 三讀會)。  12月21日 六 例假日  12月22日  日 例假日         12月23日 一 一、報告事項宣讀會議記錄二、第三次會議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三讀會)。           12月24日二 一、報告事項宣讀會議紀錄二、第四次會議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三讀會)。三、臨時動議。四、宣讀當日會議記錄五、閉會 三、一讀會:    1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   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   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 2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及綜計表。 3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10 ?、議事討論第一次會議:(108年12月19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第二次會議:(108年12月20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民國108年12月21日星期六例假日民國108年12月22日星期日例假日第三次會議:(108年12月23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第四次會議:(108年12月24日)下午14時20分至下午14時35分主席(本會副主席陳介民):主任秘書、各單位主管、各位代表同仁、劉秘書、各位工作同仁,各位貴賓大家好: 今天是108年12月24日星期二,第四次會議,依據簽到人數11位,已經達到法定開會人數,現在開始開會,各位代表如有問題須公所報告請提出來後再審議案。再討論議案前,因公所民政課臨時提出提案,要先處理此案,故本席在此提出變更議事日程,現交由秘書朗讀相關規定。本會劉秘書秀琴報告:依據本會議事規則第22條規定,主席或出席代表得提出 變更議事程序,前項變更議程動議須有代表二人以上之 附議,經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為通過,現在開始表決。 超過半數,本次變更議程動議通過,將此提案列為第一 案,其餘議案皆順延。討論議案: 11 1.第一號議案 類別:民政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 理由:一、為因應府番公墓第一納骨塔骨灰罈櫃增設,明定墓基延期使用費規定,並配合殯葬管理實務需求,而修正部分條文。 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討論情形: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民政課長蔡向榮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進入表決: 1.第一號議案 類別:民政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 理由:一、 為因應府番公墓第一納骨塔骨灰罈櫃增設,明定墓基延期使用費規定,並配合殯葬管理實務需求,而修正部分條文。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 12 治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超過半數議決通過議決:照原案通過2.第二號議案 類別:社會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審議。理由:一、為普及落實社會福利,照顧鎮民福祉,符合實施發放作業,考量民 眾文件準備之便利性,而修正現行實施要點,同時廢止「雲林縣北 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。 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對照表乙份。 三、原104年12月18日港鎮行字第1040019661號令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予以廢止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討論情形: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社會課長許?禎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 13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進入表決:2.第二號議案 類別:社會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 審議。理由:一、為普及落實社會福利,照顧鎮民福祉,符合實施發放作業,考量民 眾文件準備之便利性,而修正現行實施要點,同時廢止「雲林縣北 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。 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對照表乙份。 三、原104年12月18日港鎮行字第1040019661號令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予以廢止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超過半數議決通過議決:照原案通過 討論議案:3.第三號議案 類別:果菜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 14理由: 一、依縣(市)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,等相關規定辦理。 二、109年度預算書,如另冊。辦法: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討論情形: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進入表決: 3.第三號議案 類別:果菜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請 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 理由: 一、依縣(市)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,等相關規定辦理。 二、109年度預算書,如另冊。辦法: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超過半數議決通過議決:照原案通過 154.第四號議案 類別:主計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案由: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 理由: 一、依《預算法》及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》等相關規定辦理。 二、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,如另冊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送雲林縣政府暨雲林縣審計室核備,並發佈實施。討論情形: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主計主任林照銘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進入表決: 4.第四號議案 類別:主計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 案由: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 理由: 一、依《預算法》及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》等相關規定辦理。 二、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,如另冊。辦法:議決通過後送雲林縣政府暨雲林縣審計室核備,並發佈實施。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贊成: 2.3.5.7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 16超過半數議決通過議決:照審查意見通過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開會至此,先休息。17 肆、本次定期大會議決案宣讀情形提案人 類別 編號 議決北港鎮公所 .民政1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 照原案通過北港鎮公所社會2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審議。 照原案通過 北港鎮公所 果菜 3 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 照原案通過 北港鎮公所 主計 4 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 照審查意見通過18 伍、其他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日程表日程 星期 議程 時間 上午9時-中午12時 下午2時-下午5時 12月19日 四 第一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0日 五 第二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1日 六 例假日 12月22日 日 例假日 12月23日 一 第三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4日 二 第四次會議:議事討論 閉會 雲林縣北港鎮民代表會 主席 蔡咏锝 秘書 劉秀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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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
第5、6次臨時大會議事錄目錄


壹、開會紀錄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
貳、預備會議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7
參、議事討論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
肆、本次臨時大會議決案宣讀情形.......18
伍、其他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9

壹、開 會 紀 錄
預備會議紀錄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8年12月19日
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:蔡主席咏锝、陳副主席介民、許代表珍娜、蔡代表明君、陳代表卉旻、徐代表秀梅、陳代表意如、詹代表宜錫、陳代表炳炎、朱代表玉梅、許代表玉明,計11名。
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
五、主席:陳副主席介民
六、紀錄:組員吳育美
七、司儀:臨僱洪小婷
八、秘書報告本次臨時會出缺席人數:(另載)
九、主席宣告開會:(另載)
十、代表抽籤決定席次:(另載)
十一、秘書報告議事日程:(另載)
十二、一讀會:(另載)
  1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
  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
2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
1
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
3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一
讀會)。
4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一讀會)
十三、散會

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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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會議紀錄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8年12月19日
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
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

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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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會議紀錄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0日
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
四、列席人:鎮長蕭永義、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代理主任楊鈞翔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4名。

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民國109年12月21日例假日
民國109年12月22日例假日


4
第三次會議紀錄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3日
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
四、列席人: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農業課暨清潔代理課〈隊〉長蘇志勇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3名。

註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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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次會議紀錄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12月24日下午14時20分至下午14時35分
二、開會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:1號蔡主席咏锝、2號陳副主席介民、3號蔡代表明君、5號許代表玉明、6號陳代表意如、7號徐代表秀梅、8號許代表珍娜、9號詹代表宜錫、10號陳代表卉旻、11號朱代表玉梅、12號陳代表炳炎,計11名。
四、列席人:主任秘書蔡寶元、民政課長蔡向榮、財政代理課長洪佩雯、行政主任郭綾尹、社會課長許?禎、人事主任邱德昌、主計主任林照銘、幼兒園長張淑涵、建設課課長陳佳鴻、政風室郭昆哲、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、本會秘書劉秀琴,計12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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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預 備 會 議

一、代表抽籤決定席次:
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
代表座席表
座 號 姓 名 座 號 姓 名 座 號 姓 名 1 蔡 咏锝? 2  陳 介 民 3  蔡 明 君 4   5 許 玉 明 6 陳 意 如 7 徐 秀 梅 8 許 珍 娜 9 詹 宜 錫 10 陳 卉 旻 11 朱 玉 梅 12 陳 炳 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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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
       日程表
日程 星期 議程 時間 上午九時-中午十二時 下午二時-下午五時

  
 12月19日
 

四 一、代表報到
二、代表席次抽籤
三、第一次會議
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一讀會)。
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一讀會)
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一讀會)。
 
 
 
 
 
 12月20日


五 一、報告事項
宣讀會議記錄
二、第二次會議
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
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
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 三讀會)。  12月21日
六 例假日  12月22日
  日 例假日  
 
 
 
 
 
 
 12月23日
 


一 一、報告事項
宣讀會議記錄
二、第三次會議
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
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
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三讀會)。
 
 
 
 
 
 
 
 
 
 12月24日


二 一、報告事項
宣讀會議紀錄
二、第四次會議
(1)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(二-三讀會)。
(2)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。(二-三讀會)。
(3)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(二-三讀會)。
三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宣讀當日會議記錄
五、閉會 三、一讀會:
   1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修正草
   案及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;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
   保險自治條例」乙案,請審議。
2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
及綜計表。
3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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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、議事討論
第一次會議:(108年12月19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第二次會議:(108年12月20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民國108年12月21日星期六例假日
民國108年12月22日星期日例假日
第三次會議:(108年12月23日)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。
第四次會議:(108年12月24日)下午14時20分至下午14時35分
主席(本會副主席陳介民):主任秘書、各單位主管、各位代表同仁、劉秘書、各位工作同仁,各位貴賓大家好:
今天是108年12月24日星期二,第四次會議,依據簽到人數11位,已經達到法定開會人數,現在開始開會,各位代表如有問題須公所報告請提出來後再審議案。再討論議案前,因公所民政課臨時提出提案,要先處理此案,故本席在此提出變更議事日程,現交由秘書朗讀相關規定。
本會劉秘書秀琴報告:依據本會議事規則第22條規定,主席或出席代表得提出
變更議事程序,前項變更議程動議須有代表二人以上之
附議,經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為通過,現在開始表決。
超過半數,本次變更議程動議通過,將此提案列為第一
案,其餘議案皆順延。
討論議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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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第一號議案 類別:民政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
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
理由:
一、為因應府番公墓第一納骨塔骨灰罈櫃增設,明定墓基延期使用費規定,並配合殯葬管理實務需求,而修正部分條文。
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
討論情形: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
民政課長蔡向榮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
進入表決:
1.第一號議案 類別:民政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
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
理由:
一、 為因應府番公墓第一納骨塔骨灰罈櫃增設,明定墓基延期使用費規定,
並配合殯葬管理實務需求,而修正部分條文。
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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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
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
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
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
超過半數議決通過
議決:照原案通過
2.第二號議案 類別:社會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

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審議。
理由:一、為普及落實社會福利,照顧鎮民福祉,符合實施發放作業,考量民
眾文件準備之便利性,而修正現行實施要點,同時廢止「雲林縣北
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。
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部分條文修正
草案對照表乙份。
三、原104年12月18日港鎮行字第1040019661號令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

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予以廢止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
討論情形: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
社會課長許?禎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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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
進入表決:
2.第二號議案 類別:社會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

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 審議。
理由:一、為普及落實社會福利,照顧鎮民福祉,符合實施發放作業,考量民
眾文件準備之便利性,而修正現行實施要點,同時廢止「雲林縣北
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。
二、檢陳「雲林縣北港鎮辦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部分條文修正
草案對照表乙份。
三、原104年12月18日港鎮行字第1040019661號令「雲林縣北港鎮鎮民

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予以廢止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陳送雲林縣政府備查。
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
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
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
超過半數議決通過
議決:照原案通過
討論議案:
3.第三號議案 類別:果菜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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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由:
一、依縣(市)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,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109年度預算書,如另冊。
辦法: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討論情形: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
果菜公司代理經理王樺祥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
進入表決:
3.第三號議案 類別:果菜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請 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
理由:
一、依縣(市)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,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109年度預算書,如另冊。
辦法: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
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
贊成: 3.5.7.9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
超過半數議決通過
議決:照原案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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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第四號議案 類別:主計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
理由:
一、依《預算法》及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》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,如另冊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送雲林縣政府暨雲林縣審計室核備,並發佈實施。
討論情形: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請公所說明。
主計主任林照銘:(依據提案理由內容及其附件,加以說明)。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各位代表同仁,對於此議案有無意見,請提出來。
進入表決:
4.第四號議案 類別:主計 提案人:北港鎮公所
案由: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。
理由:
一、依《預算法》及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》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鎮109年度總預算案,如另冊。
辦法:議決通過後送雲林縣政府暨雲林縣審計室核備,並發佈實施。
針對本案贊成的人請舉手
表決方法:舉手 出席代表:11名 在場代表:7名
贊成: 2.3.5.7.10.11等號代表,計6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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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半數議決通過
議決:照審查意見通過
本會副主席陳介民:開會至此,先休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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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本次定期大會議決案宣讀情形
提案人 類別 編號 議決

北港鎮公所 .

民政

1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公墓公園化墓基暨靈(納)骨堂(塔)使用管理自治 條例」部份條文(詳如修正草案對照表),請審議。
照原案通過

北港鎮公所

社會

2 茲修正「雲林縣北港鎮辦
理鎮民身故慰問金實施要點」及部分條文(詳如修
正草案)並廢止「雲林縣北
港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」(如附件),請審議。
照原案通過 北港鎮公所 果菜 3 請審議北港果菜市場股份
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附
屬單位算及綜計表。 照原案通過 北港鎮公所 主計 4 請審議本鎮109年度總預
算案。 照審查意見通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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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其他
雲林縣北港鎮第21屆鎮民代表會第5、6次臨時大會日程表
日程 星期 議程 時間 上午9時-中午12時 下午2時-下午5時 12月19日 四 第一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0日 五 第二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1日 六 例假日 12月22日 日 例假日 12月23日 一 第三次會議:開會時間已到,因無代表在場,不成會 12月24日 二 第四次會議:議事討論 閉會 雲林縣北港鎮民代表會
主席 蔡咏锝 秘書 劉秀琴
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