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镇代表会为地方最高民意机关,密切监督公所乡政之推动与执行,俾利造福乡梓,并反映民意为全民服务,谋求最大福祉。
组织图
组织图说明
本会置主席、副主席各1名、由全体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分别互选之;行政人员置秘书1名、组员2名、技工1名、工友1名
镇民代表会职权
1. 议决镇规约。
2. 议决镇预算。
3. 议决镇临时税课。
4. 议决镇财产之处分。
5. 议决镇公所组织自治条例及所属事业机构组织规程。
6. 议决镇公所提案事项。
7. 议决镇决算报告。
8. 议决镇民代表提案事项。
9. 接受人民请愿。
10.其他依法律或上级法规、规章、赋予之职权。